主持县农工委全面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全县“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3、主持召开主任会、机关支部会,研究执行全县“三农”工作重大事项; 4、负责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