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办重大案件; 二、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三、负责劳动监察员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五、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