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事股及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人才、意识形态、统战工作。 1.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党纪教育,机关和直属单位各支部的设置、换届选举和审批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干部的培训、选拔、调整工作,负责对机关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