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 3.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拟订全县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监督。 4.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5.审核相关部门(单位)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