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纪委 苍溪县监察委

案件审理法规室
主要职责公开

一、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的案件和乡镇及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向市纪委的案件报批或备案工作; 二、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县直机关纪工委、乡镇、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 三、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 四、承担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调研工作,负责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 五、对委局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方案进行审核;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制度草案提出意见; 六、检查督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七、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权过程公开
  • 审理室.png
15 0
我要举报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