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 2、审核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注销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 3、组织矿产资源调查,承担采矿权、探矿权年检工作; 4、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和统计工作; 5、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压覆矿产资源申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