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刑事,行政执法情况; 三、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国家赔偿工作; 四、承担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六、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