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镇村建设与管理和工商工作。分管村建、国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天然气勘探开发、能源、环保工作。返乡创业、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商会、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工商、经贸等工作。联系村建所、国土所。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镇人代会、镇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国土、村建等项目建设审批; 4、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