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抓人大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商、民营经济、能源建设、邮政、电信、广电,电力、民宗、统战、农民负担、农民工工资、老协和关工委工作。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镇党委、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督促检查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人民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工作。 6、听取和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