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全县统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管,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审核、备案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三、负责统计法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