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负责全乡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配合上级搞好民兵军事训练。 5、组织推进招商引资、工业与商务经济、节能减排等分管工作。 6、组织推进全乡防汛抗灾、矿产资源管理、应急救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