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武装、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农村能源、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电、危化品管理、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天然气管道、渔政管理、防震减灾、节能减排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全乡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配合上级搞好民兵军事训练。 4、组织推进全乡防汛抗灾、矿产资源管理、应急救灾等工作。 5、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