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审理应由我院管辖的刑事一审公诉案件; 2、负责审理和指导人民法庭办理刑事自诉案件; 3、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4、负责通过审理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参与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5、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关工委安排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