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石灶乡委员会 苍溪县石灶乡人民政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微
主要职责公开

负责党建、纪检、政法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宣传、信访与群众工作、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工会、群团、保密、目标考核和机关内务建设、统战(含对台、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督促乡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4、协助乡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负责乡纪委的自身建设,指导村(社区)廉勤委工作。 6、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主持查处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负责全乡政法、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8、组织推进目标考核和机关内务建设、统战等分管工作。 9、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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