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家和
主要职责公开

负责公安、司法、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县政府信访局。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群工局、县国安办、县委维稳办、县综治办、武警苍溪中队。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县委常委会、县人代会、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决议决定。 2.参与县政府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组织推进公安、司法、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4.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分管部门的重大问题,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进行处置。 5.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6.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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