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和民政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乡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办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和民政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3、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和民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4、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