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 2、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突发事件。 3、负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办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