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抓农业农村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文化、体育、旅游、畜牧、水利、农村财务、集体经济、农机、农村能源、气象、科普等,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应急和信访稳定工作。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镇党委、镇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分管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文化、体育、旅游、畜牧、水利、农村财务、集体经济、农机、农村能源、气象、科普等 4、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