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县级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三、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 四、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工作; 六、承担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统计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规划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