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冯明
主要职责公开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执行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4.依法行使人事任免表决权; 5.按照法律程序和民主程序,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依法行使监督权; 6.审查签发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制发文件; 7.完成上级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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