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冯罗
主要职责公开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科: 1、履行本院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和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监督检查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2、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 3、负责监督本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 4、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处理、线索初步核实及对股级以下干部的立案调查,并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市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等工作。 5、组织本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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