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
主要职责公开

主持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主持研究、贯彻、实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议和决定。   2、履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落实检察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组织分析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领导副检察长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领导和主持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5、组织领导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6、对外协调与上级检察机关、同级政府、法院之间的关系。 7、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总结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扩大检察工作的宣传面、影响面。 8、负责向县委、县人大和市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领导全体干警努力完成县委、县人大和市检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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