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主要职责公开

1、承办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未成年人案件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是否批准逮捕。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是否延长。 3、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提前介入、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 6、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包含附条件不起诉)。 7、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出席支持公诉的一审刑事案件。 8、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9、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10、开展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和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等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 11、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助、教育,预防其再犯罪。 12、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般犯罪预防工作。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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