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监察科
主要职责公开

1、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协调党风廉政目标考核。 2、开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查办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政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纪律处分。 4、受理控告申诉。受理对检察机关的单位或党员、检察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检纪的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5、加强警示教育。对检察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廉政、纪律和警示教育,开展检察机关内部执纪、执法监督,保障机关公正执法,检令畅通。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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