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检察科
主要职责公开

1、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将涉及到职务犯罪的案件转交监察委员会。 2、受理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3、受理不服县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受理本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5、受理和承办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 6、实行由员额检察官负责,检察官助理辅助的新办案模式。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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