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
主要职责公开

1、对公安机关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及上级院交办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2、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3、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4、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 5、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行权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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