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桥溪乡委员会 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

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乡政府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乡党委书记沈斌

 

    主持乡党委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3、负责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负责全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

    5、参与乡党委会集体领导,主持乡党委决策。

6、研究分析乡情,把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段小兰

 

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民政及农村财务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制定全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指导乡政府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组织推进全乡社会事业、民生、安全维稳工作。

6、负责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7、负责对政府投资和群众集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马军

 

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工作。主抓政协、统战、工商联、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关工委、老促会、老协会、残联、招商引资、中石油协调、民用天然气安装等工作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乡党委、乡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组织推进计划生育、统战、政协、民族宗教、中石油协调、民用天然气安装等工作。

4、督促检查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人民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工作。

6、听取和审议乡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7、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杨本界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抓脱贫攻坚(含党建扶贫)、组织人事等工作;分管文教、卫生计生、生态新村、民生工程、惠民帮扶等工作。联系脱贫攻坚办、卫计办。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组织人事工作

4、组织推进全乡脱贫攻坚、文教、卫生计生、生态新村、民生工程、惠民帮扶等分管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蔚波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抓党建、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保密、目标考核、妇联、团委、邮政、通讯、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内务日常管理等工作。联系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乡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督促乡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4、协助乡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主持查处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负责乡纪委的自身建设,指导村(社区)廉勤委工作。

7、组织推进全乡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事、群团等分管工作。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盛鑫

 

协助乡长工作。主抓农业产业化工作;分管经济发展、水利、环保、能源、体育、旅游、畜牧、林业、科普、科技推广、保险、劳动保障、专合组织、国土、村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机农电、民营经济、商贸等工作。联系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小学、卫生院。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农业产业化、水利、畜牧、林业,对对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4、组织推进全乡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环保、能源、体育、文教卫生、旅游、一事一议、科普、科技推广、专合组织、国土、村建、农机农电、应急管理、民营经济、商贸等分管工作。

5、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杨明兵

 

协助乡长工作。主抓武装、政法、安全生产、交通、项目和工业经济等工作;分管司法、法制、信访维稳、综治、防邪、禁毒、人民调解、一事一议、应急管理、统计、气象等工作。联系安办、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全乡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配合上级搞好民兵军事训练。

4、负责全乡政法、信访、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5组织推进全乡惠民帮扶、统计、保险、气象、劳动保障等工作。

6组织推进全乡交通、工业经济、扶贫开发、生态新村、民生工程、招商引资工作,对对相应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7、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乡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起草乡党委政府文件、综合性文稿和文件的收发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乡党委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

 

财政所

 

1、健全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业务,执行财经法规。

2、编制乡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执行《预算法》。

3、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履行监管职责。

4、组织推进村财乡代管工作,监督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

5、负责乡级财务公开工作,督促村(社区)落实财务公开。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乡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办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3、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经济发展(扶贫)办公室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参与制定、组织实施全乡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全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3、负责全乡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巩固、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推进全乡农业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进程。

4、负责农业农村经济项目的申报、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

5、负责全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3、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5、负责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综治、维稳、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1、制定本辖区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3、负责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和扫黄打非等工作。

4、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向有关部门督办信访案件。

6、承办上级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件。

7、掌握网络舆情,负责回应和正面引导工作。

8、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2、制定全乡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工作的管理、监督、审计。

4、负责农业项目申报、实施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5、负责农技、农机技术推广,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村建环卫中心

 

1、负责全乡范围内集体土地建房、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

2、负责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管整治工作。

3、申报审核乡内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与补贴。

4、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查、补贴发放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