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组织拟订全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三、牵头推进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四、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八、制定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九、负责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工作。

十二、负责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苍溪战略,助推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单位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  吴从康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3、负责主持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全县卫健系统重大事项;

4、负责全县卫健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5、负责全县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英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罗凯旋

1、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统一战线工作;

2、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医学教育医师培训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关心下一代、老区建设促进工作;

3、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分管局人事科教、机关党委办公室;

4、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1、负责卫健系统财务、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价格等工作,

2、负责政策法规、法制监督、依法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普法工作;

3、负责依法治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信访维稳(信箱办理)等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行业综合监管执法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评价、环境保护(生态县建设)等工作

5、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李菊萍

1、负责系统群团工作;

2、负责信息化建设、行业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

3、负责统计管理、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建设、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生育政策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等工作

6、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广贤

1、负责医政、药政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医疗纠纷和事故处理分级诊疗行风(医德医风建设护理、康复等工作;

3、负责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

4、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科技科研、学科建设指导学会协会公民献血基层卫生健康、乡村医生管理卫生下乡中医药管理医疗保障、禁毒、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等工作;

6、负责深化改革、医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等工作

7、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1、负责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报送、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志史编撰、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值班考勤、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节能减排、民生工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气象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归口管理等工作;

4、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精神卫生防治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健康宣传和科学普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新闻和信息宣传与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8、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

9、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副局长  李迎春

1、负责妇幼卫生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妇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两纲实施)工作;

2、负责老龄、老年健康服务健康服务业发展、康养(医养)、储存包装项目并组织招商引资等工作

3、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局副县级干部    

1、负责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健康苍溪战略协调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项目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争取重点项目推动协调扶贫和移民(拆迁安置)工作;

2、负责新农村和现代园区建设、城镇化(违建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

3、负责行业健康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

4、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局副县级干部  刘良沛

1、负责重点工作督导等工作

2、协助联系系统离退休职工协会

3、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单位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办公室(安全监管股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

3、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4、组织实施行业安全生产、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等工作。

 

 

人事科教股职责

1、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机关和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3、负责机关并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4、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

5、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规划与项目股(健康扶贫办公室)职责

1、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承担全县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苍溪战略协调推进工作;

3、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负责本系统项目管理工作;

4、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

5、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健康扶贫工作。

 



财务审计股职责

1、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医疗卫生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统计股职责

1、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

2、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

3、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

4、负责行业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信息管理;

5、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股职责

1、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

2、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

3、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

4、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

5、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6、承担信访、维稳和综治等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股职责

1、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

3、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

5、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

6、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7、拟订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8、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9、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0、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11、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具体工作。

 



职业健康股职责

1、承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2、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生违法案件;

3、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行为、人员的监管政策和标准;

4、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病健康诊断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

5、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6、牵头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妇幼健股职责

1、拟定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3、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妇幼卫生、婴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4、负责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5、负责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6、完成局交办其他工作。


 

医政药政股(医改股)工作职责

1、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3、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

4、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6、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承担援外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出国研修、学习工作期间的管理;

7、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的建议,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8、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9、拟订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苍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县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

10、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11、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12、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13、负责学科建设;

14、指导学会协会工作;

15、承担县献血领导小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中医药股职责

1、负责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

3、负责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4、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服务规范;

5、协助开展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

6、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参与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扶持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口与家庭发展股职责

1、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工作;

3、依法实施生育政策;

4、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5、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


 

老龄与健康服务业股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

2、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3、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4、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

5、储存包装项目并组织招商引资;

6、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整合发展;

7、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宣传与健康促进股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业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宣传与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2、负责承办局党组和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4、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