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高坡镇委员会 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镇政府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党委书记王中科

    主持镇党委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3、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负责全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

    5、参与镇党委会集体领导,主持镇党委决策;

    6、研究分析镇情,把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实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支出审批、目标考核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镇人代会、镇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制定全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指导镇政府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组织推进全镇社会事业、民生、安全维稳工作;

6、负责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7、负责对政府投资和群众集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毅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社会事务及项目工作。分管人大工作,分管交通、水利、河长制、防汛减灾、场镇。联系项目办、供水站、  场镇,对接县人大、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镇党委、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督促检查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人民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工作;

6、听取和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党委副书记李忠

    分管乡村振兴、人事人才、编制、党务政务公开、老干部、网管、保密、县志、工会、老促会、关工 委、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等工作。联系党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 办、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编办、县老干局、县网管中心、县保密局、县志办、县总工会、县老干局、县关工委、县目标绩效管理中心。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蒲林

    负责纪检监察、行政效能、巡视巡查、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权力监督运行平台。联系县纪委(监委) 派驻东溪片区纪检监察组。对接县纪委、监委。


党委委员、宣传政法委员饶俸全

    分管宣传、自然资源、住建、综治、信访、维稳、防邪、禁毒、大调解、社会管理、普法、依法治理、法制、精神文明、公安、司法、群工、地质灾害以及网格维稳信访三大平台运行等工作。联系村建所、国土所、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对接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与建设规划局、县委群工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胡飞

    分管人武、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人民防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统筹防汛减灾、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应急处突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办、交管办、食安办。对接县人武部、县人防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德志

    分管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农机农技、气象、森林防火、专合组织、供销社等工作。联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农园区办、县猕产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邱菊

分管组织档案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医保妇女儿童工商联科技科普等工作。 联系学校文化站妇联对接县委组织部县档案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科局县医保局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


副镇长刘金鸿

    分管财政、税务、统计、发改、人社、 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经信、商会、招商引资、返乡创业、固定资产投资、保险、金融、邮政、通讯、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电力、广电。联系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劳保所、信用社、供电公司、广播电视网络公司、邮政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对接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经合局。

                                                副镇长车琴

    分管民政、残联、生、退役军人务管理、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红十字会、团委、疫情防控等工  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卫生院、团委。对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卫  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环保局、县红十字会、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