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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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企业创新、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健康服务、就业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镇化率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制订乡镇、县级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小川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四川省统计执法检查及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实施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全县统计发展规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3、负责主持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全县统计重大事项;

4、负责全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伟林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调查、保障房监测以及统计设计管理、统计法规、统计普法、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与职改等工作,协助局长搞好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分管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

1、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建筑业、房地产统计调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房监测统计工作;

4、负责统计设计管理、统计政策法规、统计普法、统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与职改等工作;

5、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班子成员、副局长邓敏

 

负责城乡住户调查农村综合统计农村贫困、粮食、畜禽等涉农监测、乡镇信息统计服务业统计“三新”统计统计改革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调研文章审核采购审批、脱贫攻坚、工会工作负责县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统计学会日常工作分管统计业务管理股

1、负责组织城乡住户调查、农村综合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农村贫困粮食、畜禽等涉农监测工作;

3、负责做好乡镇信息统计服务业统计“三新”统计统计改革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调研文章审核采购审批、脱贫攻坚、工会工作

4、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履行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班子成员、总统计师王含锦

 

负责工业统计工业景气、工业品价格、能源环境调查,机关党建工作和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安全信访(含信箱办理、网络舆情处置)、综治维稳(含禁毒)、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局机关支部。

1、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统计工业景气、工业品价格、能源环境调查统计工作;

2、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

3、负责安全信访(含信箱办理、网络舆情处置)、综治维稳(含禁毒)、工作;

4、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班子成员、县普查中心主任黄英

 

负责各类普查“四上企业”报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和使用发布、综合核算城镇化、民营经济文化产业、人口就业、社科劳资统计以及县域经济、两纲、小康等监测工作;负责组织人才、保密档案、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残疾人、计划生育、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财务、文秘、目标管理等。分管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经济运行统计监测股,县普查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普查“四上企业”报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和使用发布、综合核算等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化、民营经济文化产业、人口就业、社科劳资统计以及县域经济、两纲、小康等监测工作;

3、负责财务管理、资金支付审核工作,组织经费收入、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4、负责做好组织人才、保密档案、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残疾人、计划生育、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文秘、目标管理等工作;

5、负责分管领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单位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

二、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政工、人事、党务、财务、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统计宣传、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县统计自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统计业务管理股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全县统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管,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审核、备案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三、负责统计法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资料;

二、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

三、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工资、城镇化率、就业失业、科技、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及文化产业、县域经济、小康社会、转型升级、妇女儿童纲要监测;

四、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娱乐业和健康服务等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

五、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经济运行统计监测股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工业经济效益考核、工业品价格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景气、企业创新等抽样调查;

二、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

三、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营状况等统计调查;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的生产和农业科学技术及现代化、农村自然灾害情况的调查统计,负责计算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

五、组织实施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粮食畜禽监测调查统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

七、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监察室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协调党风廉政目标考核;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和处理系统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政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纪律处分;

四、受理群众对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普查中心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下达的普查任务和普查办法,负责全县大型普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普查方案,制定并实施本县普查方案,并负责做好普查前期调研、组织试点、培训人员和组织普查登记等工作;

三、负责对普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制定和贯彻普查质量控制方案,组织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抽查验收等;

四、负责对全县各级普查资料的发布和开发利用工作。利用普查资料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

 

一、组织调查本县城乡、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网点的城镇居民所在地的发展情况、调查户家庭基本情况、居住情况、人口与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与技术应用情况和农村居民收入、支出情况等。

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基层起报单位上报的季度、年度住户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对调查结果报局领导审核后上报上级统计机构,经上级统计机构审核反馈后对我县住户抽样调查数据予以发布。

三、收集整理调查基础资料,地方城镇住户调查网点季度、年度调查数据台帐,包括帐页文件、一次性调查表等数据文件;

四、对基层起报单位对本季度、本年度地方住户调查数据结构、异动及真实性等问题的说明报告。

五、组织实施我县生猪、粮食监测工作。

 

统计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规和制度;

二、依法在本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五、完成上级统计检查机构交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