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石门乡委员会 苍溪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乡政府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党委书记刘开俊

主持乡党委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3、负责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负责全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

5、参与乡党委会集体领导,主持乡党委决策。

6、研究分析乡情,把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党委副书记、乡长蒲灏豫

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制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乡政府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组织推进全乡社会事业、民生、安全、稳定工作。

6、负责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7、负责对政府投资和群众集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赵军

负责人大、农民负担、招商引资、项目、发改、国土(地质灾害、矿业秩序整顿)、村建、环境保护、交通、以工代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人口卫生计生(户籍和人口信息)、劳动保障等工作。分管村建环卫中心、文化站、综治办。联系大调解中心、元坝国土所、元坝派出所、元坝司法所。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乡党委、乡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督促检查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4、组织人民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工作。

5、听取和审议乡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6、组织推进全乡村建环卫、国土、矿业秩序整顿等分管工作。

7、负责依法治乡、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8、组织推进全乡文化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卫生计生、以工代赈、体育、旅游、食品药品、工会、妇联等工作。

9、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智明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才、纪委、统战、民族宗教、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团委、妇联、关工委、老促会、工商联等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目标管理,分管党政办、爱卫办、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广播站。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 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督促乡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4、负责乡纪委的自身建设,指导村(社区)廉勤委工作。

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主持查处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组织推进全乡统战(含对台、民族宗教)。

7、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协助乡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陶建平

负责精准脱贫工作、新农村建设、以工代赈、库区移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畜牧、水利、农机、防汛抗旱、四好村、气象、林业、水务等工作分管扶贫移民办。联系元坝林业站、元坝水务站。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农业、新农村建设、林业、科普等分管工作、新农村建设、涉农保险等工作。

4、负责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副乡长周元林

负责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普查、项目、工业经济、统计,畜牧、渔政管理、企业、社会救助、惠民帮扶、民生工程、劳动保障,协助抓好财政、民政、税收、村社集体经济管理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农业、新农村建设、畜牧、林业、科普等分管工作、新农村建设、涉农保险等工作。

4、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曾波

负责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政法、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大调解、户籍管理、网格化、信访、普法和依法治理、机关内务、科学、教育、文化、卫计、旅游、体育、食药药品监管、质检、农电、危化品管理、燃气、防震减灾、节能减排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乡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配合上级搞好民兵军事训练。

4、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乡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起草乡党委、政府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文件的收发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乡党委、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

 

财政所

1、健全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业务,执行财经法规。

2、编制乡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执行《预算法》。

3、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履行监管职责。

4、加强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监督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

5、负责乡级财务公开工作,督促村(社区)落实财务公开。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乡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办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3、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信访与群众工作办公室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向有关部门督办信访案件。

3、承办上级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件。

4、掌握网络舆情,负责回应和正面引导工作。

5、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移民与扶贫工作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移民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乡移民与扶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移民与扶贫相关项目的申报、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3、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移民与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移民与扶贫资金管理。

4、负责全乡精准扶贫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3、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5、负责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综治维稳办公室

1、制定本辖区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3、负责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2、制定全乡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工作的管理、监督、审计。

4、负责农业项目申报、实施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5、负责农技、农机技术推广,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村建环卫中心

1、负责全乡范围内集体土地建房、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

2、负责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管整治工作。

3、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查、补贴发放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