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石灶乡委员会 苍溪县石灶乡人民政府

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乡政府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乡党委书记  毛家勇    

 

    主持乡党委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3、负责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负责全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

    5、参与乡党委会集体领导,主持乡党委决策。

    6、研究分析乡情,把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中庆

 

    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分管财政、民政、税收、村社集体经济管理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制定全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指导乡政府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组织推进全乡社会事业、民生、安全维稳工作。

6、负责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7、负责对政府投资和群众集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毅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国土、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乡党委、乡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督促检查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人民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工作。

6、听取和审议乡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张  俊


    专抓脱贫攻坚工作。分管旅游、第一书记管理、六个一管理、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周转金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脱贫攻坚所有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  微

 

    主抓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管行政效能、宣传、精神文明、中心组学习、人才工作、工会、保密、基层组织建设、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村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妇女儿童、残联、目标管理、统战、对台、民族宗教、老龄委、关工委、老促会、夕阳情联谊会、工商联、广播电视、党史、县志、档案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督促乡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4、协助乡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负责乡纪委的自身建设,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6、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主持查处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负责全乡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8、组织推进目标考核和机关内务建设、统战等分管工作。

9、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副乡长  赵  久

 

    主抓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分管财政、交通、民生工程、村级财务管理、粮食、产业发展、畜牧业、林业、计划生育、统计、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气象、节能减排、农民负担、科协科普、工业、民营经济、企业、商贸、金融、招商引资、共青团、卫生、重大疾病防控、农机、供电、能源、文化、体育、劳动保障、劳务培训、养老保险、集体经济、医疗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组织推进全乡新农村建设、扶贫移民工作,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4、组织推进全乡统计、经信、劳动保障等分管工作。

5、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孙粒伟

 

    主抓人武和政法工作,分管民政、土地整理、村建、场镇建设与管理、新村建设、以工代赈、安全生产、防汛渡汛、水利、物价、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普法、防邪、禁毒、依法行政、人民调解、来信来访等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人代会、乡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全乡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配合上级搞好民兵军事训练。

    4、组织推进全乡文教卫生、防汛抗灾、矿产资源管理、应急救灾等工作。

    5、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乡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起草乡党委政府文件、综合性文稿和文件的收发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乡党委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

6、负责本乡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工作。

8、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回应和正面引导工作。

 

 

财政所

 

    1、健全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业务,执行财经法规。

2、编制乡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执行《预算法》。

    3、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履行监管职责。

    4、组织推进村财乡代管工作,监督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

5、负责乡级财务公开工作,督促村(社区)落实财务公开。

 

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及农村政策宣传贯彻等工作。

2、对本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指导。

3、负责本乡国民经济统计和农村基础统计工作,履行综合统计职能。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移民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乡移民与扶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6、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乡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办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3、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村建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4、负责全乡范围内集体土地建房、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巡查监管整治。

5、申报审核乡内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与补贴。

6、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查、补贴发放和日常管理。

 

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2、制定全乡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工作的管理、监督、审计。

    4、负责农业项目申报、实施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5、负责农技、农机技术推广,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