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委统战部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牵头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组织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改善民主党派工作条件;负责九广合作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组织、人事及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新的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工作。

四、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五、负责协调、检查全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六、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胞来苍从事经贸、文化、旅游等活动的联络工作。

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统一战线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单位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廖煜松(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主持县委统战部日常工作负责党建、财务、人事党外干部工作,线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分管办公室、中华职业教育社,联系县工商联。

侯永建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依法治县、国安综治维稳、防邪、禁毒、信访县民宗局帮扶东溪镇花园村工作。分管民宗股,联系县级宗教团体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分管县委统战部帮扶龙王镇五台村工作,做好五台村驻村帮扶队工作。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主持县工商联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工商联(商会)日常工作分管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及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负责人事党派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分管人事党派股,联系民主党派、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罗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负责宗教对台、侨务、宣传思想、清洁城乡、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县台胞台属谊会、县侨合会

罗来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民族、财务审核、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文秘、保密、信息、档案、统计信息工作,分管并负责办公室工作。


单位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信访工作。

2、承担统战系统重要会议、活动筹备组织工作。

3、负责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工作。

4、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起草部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和文件的收发工作。

6、负责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公务派遣。

7、负责人事工资调整、统计工作。

8、负责九广合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事党派股主要职责 

1、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

2、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

3、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统战系统有关人事管理、档案资料和本部干部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统一战线团体组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民主党派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荐安排特邀人员。

7、负责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和指导教科文卫等单位以及知识密集型社会中介组织中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综合股主要职能 

1、负责联系各界代表人士,组织、协调有关学习、民主协商、座谈等会务工作。

2、协助部领导联系工商联党组和工商联工作,协助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的调查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和推动光彩事业工作。

3、负责对全县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物,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