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中层机构主要职责

综合股(苍溪县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政府值班及上传下达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以及县府办组织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承担外单位来县政府及县府办人员的日常接洽工作;

四、承担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县政府、县府办文件、资料的统一签收,并送有关领导审签后转处;

五、参与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六、承担县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联系、联络工作;

七、承担对市政府和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的值班联络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领导外出工作的跟踪联络服务工作;

九、衔接、联络县政府领导的重要社会活动;

十、承担乡镇、县政府部门领导请销假登记工作;

十一、承担县府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县府办年度计划、总结和内部建设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处理、协调全县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文秘一股主要职责

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参与县政府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服务工作。

文秘二股主要职责

承担县政府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印发会议纪要。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发往我县的文件资料的统一收发和综合处理;承担县政府、县府办发文的统一核稿工作;承担县政府、县府办文件的印发和机要文件的清退、归档和销毁;承担县政府、县府办机关档案、保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指导、业务培训。承担县政府各位副县长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县府办印章、介绍信的管理。承担县政府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的汇报和县政协通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调研股主要职责
      承担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重要会议的综合性讲话材料,县政府报送省、市政府的重要报告、汇报材料和调研材料。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编印《政务参考》、《政府工作通报》。

督查股(苍溪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主要职责

一、承担政务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承担编印《督办通报》。

二、督促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承担全县行政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信息股(苍溪县信息公开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承担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印发和上报;

二、承担编印《苍溪政务晨讯》《微参阅》《政府工作大事记》;

三、管理、指导、考核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四、承担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筹备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六、承担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技术指导工作。

金融监管股(苍溪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协调、指导、监督;

二、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准金融机构的监管;

三、承担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四、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

五、承担制定工业、商务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信贷、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承担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人事股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府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承担县府办人才工作;

三、承担县府办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承担县府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五、承担县府办领导班子创“好班子”日常工作;

六、承担县府办机关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县府办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行政管理股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政府、县府办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协调县政府机关院内各单位和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后勤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机关房地产、固定资产、公用设施、水、电、气的管理、修缮和绿化、卫生等工作;

三、承担县府办机关经费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府办车辆的调度、维修等管理工作;

五、办理全县小汽车编制管理方面的事务。

保卫股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大院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牵头组织机关大院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机关大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及一般刑事案件;

四、承担机关大院暂住人员的管理。

五、履行县府办“首问责任制窗口”职责,协助搞好信访工作。

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

二、承担办公室党组和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日常事务;

三、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监察室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办公室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协调党风廉政目标考核;

二、开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各股室、代管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查办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办公室党员干部、国家工作 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政规的案件;

四、受理控告申诉。受理群众对县政府办公室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协助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